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级新生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受助资格申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14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就我校2020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受助资格申请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次受助资格申请对象为具有中国国籍的在籍在读2020级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有意向申报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同学,请提前自学2020版《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手册》中《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若有疑问可咨询研究生辅导员或研究生工作部奖助办。

三、研究生管理系统中2020级新生学籍信息审核处理已经完成,确认自己符合受助资格的同学自行下载填写《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受助资格申请及诚信承诺表》(附件1,以下简称《承诺表》)手写签名、按手印后交到研究生辅导员老师处。

四、培养单位按照“中国国籍”“全日制”“非定向(含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定向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到校”等条件逐一审核提交《承诺表》的学生受助资格,并按照学号升序排列汇总申请受助资格学生信息填写《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

五、培养单位于10月20日16:00前将《汇总表》纸质盖章版及电子版提交研工部奖助办,邮件请以“学院+2020国助申请”命名后发邮箱yjsgzb_kmust@126.com《承诺表》各培养单位自行存档备查,无需上交奖助办。

六、研工部奖助办汇总审核,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名单即作为2020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名单上报教育厅及财政厅。

七、未提交《承诺表》的同学视为自愿放弃受助资格;在提交《承诺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惩戒并记入个人档案。

八、新生国家助学金发放自9月启动,因新生学籍处理、入学资格审核10月下旬才能完成。因此,2020级研究生9月、10月的国家助学金将在11月份一并发放。

九、之前已提交过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受助资格申请、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并已在正常发放中的在读研究生,无需重复申请。

十、研究生老生在学制期限内,办理过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后,目前提出复学申请恢复学籍的,由学生本人提出恢复发放国家助学金申请(附件3),申请审核通过即恢复发放。该类申请与2020级新生申请一并提交办理。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10月9日


附件1.《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受助资格申请及诚信承诺表》

附件2.《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

附件3.《恢复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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