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昆明理工大学关于评选第十七届伍达观教育基金奖教奖学助学金的通知》(昆理工大校字〔2016〕84号)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2016年研究生伍达观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限在我校2014、2015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3级、2014级、2015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中评选。2016年6月毕业的研究生不参与。硕士研究生第一年选拔为硕博连读生,两年后可参加博士研究生伍达观奖学金评选,时间不满两年的,参加硕士研究生伍达观奖学金评选。硕士研究生第二年选拔为硕博连读生,一年后可参加博士研究生伍达观奖学金评选,时间不满一年的,参加硕士研究生伍达观奖学金评选。
在同一培养层次就读期间已经获得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伍达观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得参评。
二、参评条件
1.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师敬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科研及各项集体活动。
2.所学课程成绩优良, 学业成绩在本学科同一培养层次排名在前50%(含)。
3.能按培养计划的要求,完成培养环节的各项要求。
4.无欠费:按学校规定交清学费、住宿费(需附缴费单据复印件)。
三、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1.博士研究生10名,每名5000元;硕士研究生20名,每名3000元;
2.博士研究生伍达观奖学金名额,依据各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博士培养规模及质量分配到各一级学科学位点,名额分配如下: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2013-2015级博士人数 | 名额分配 |
0806 | 冶金工程 | 49 | 2 |
0805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38 | 1 |
0818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23 | 1 |
0819 | 矿业工程 | 27 | 1 |
0802 | 机械工程 | 17 | 1 |
083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36 | 1 |
1201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55 | 2 |
0801 | 力学 | 30 | 1 |
| 合计 | 275 | 10 |
3.硕士研究生伍达观奖学金名额:
共计20个名额,23个研究生培养单位,以各单位非毕业班学制内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人数为基数,按照比率来核算各培养单位比率配额,四舍五入取整。比率配额大于等于1的部分为正选名额,共有13个。四舍五入前小于0.75但大于等于0.5的部分为待选名额,待选名额共有8个,最终8个待选名额申报材料上报研究生院之后,由专家组在其中择优遴选出7个正选名额。各单位符合条件的在读硕士研究生人数及比率配额已提前与学院研教办核对过,最终名额分配如下表:
序号 | 学 院 | 正选名额 | 待选名额 |
1 | 信自院 | 2 | 0 |
2 | 管经院 | 2 | 0 |
3 | 国资院 | 2 | 0 |
4 | 材料院 | 1 | 0 |
5 | 机电院 | 1 | 0 |
6 | 建工院 | 1 | 0 |
7 | 冶能院 | 1 | 0 |
8 | 艺传院 | 1 | 0 |
9 | 生科院 | 1 | 0 |
10 | 环工院 | 1 | 0 |
11 | 建规院 | 0 | 1 |
12 | 交通院 | 0 | 1 |
13 | 化工院 | 0 | 1 |
14 | 理学院 | 0 | 1 |
15 | 法学院 | 0 | 1 |
16 | 医学院 | 0 | 1 |
17 | 社科院 | 0 | 1 |
18 | 电力院 | 0 | 1 |
总计 | | 13 | 8 |
四、申报及评审推荐程序
(一)各培养单位要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做到研究生人人知晓,公开、公正、公平地做好推选工作,并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报;
(二)各培养单位需在5月31日之前组织符合条件的同学填报《昆明理工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伍达观奖学金”申请评定表》(附件),并查验其申请表中提及的证书、发表文章等的原件,发表论文所属期刊类别以《昆明理工大学核心期刊目录》(昆明理工大学科技处官方公布在用)为准,审验无误后,留复印件,被推荐的研究生本人要提交1000字以上详实的事迹材料;
(三)博士研究生伍达观奖学金申报工作由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负责,对于那些与一级学科不在同一学院的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由二级学科所在学院完成《昆明理工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伍达观奖学金”申请评定表》的审核,交由一级学科所在学院汇总,统一组织初评、公示、推荐。硕士研究生伍达观奖学金申报工作由所在培养单位负责。
(四)各学院在审核评优材料后,依据《昆明理工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伍达观奖学金”申请评定表》得分情况,按照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二个类别,依打分由高低的顺序排序,按推荐名额择优报各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并确定预备人选推荐名单。各培养单位于6月6日(星期一)下午16:00前将《昆明理工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伍达观奖学金”申请评定表》(签字盖章,附相关材料复印件)、研究生本人事迹材料,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结果报告,上报研究生院, 电子版发送至yjsydw_kmust@163.com邮箱,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五)6月6日—6月11日,研究生院对各学院上报的预备人选材料进行审定,并聘请专家组对待选名额进行遴选,最终确定推荐人选。
(六)6月15日—8月15日,研究生院公示推荐人选名单两个月,征求意见。
(七)8月22日—8月31日,推荐名单报校伍达观教育基金教师奖评审委员会和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审批。
(八)9月-10月,召开表彰大会。
附件:《昆明理工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伍达观奖学金”申请、评定表》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