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部门:
2015年6月毕业研究生离校在即,为方便毕业研究生在离校期间办理报到证、档案、户口迁移、党员组织关系去向核对以及数字离校等相关手续,(具体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i.kmust.edu.cn/login.portal与离校系统http://lx.kmust.edu.cn/),现将毕业研究生离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就业派遣信息核对
毕业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后,需认真核对“学生就业信息”和“学生报到派遣信息”。正确补充带“*”号的相关模块信息,不能为空。“学生就业信息”和“学生报到证信息”如有错误,请带相关材料证明到研究生院党委进行修改。
1、就业协议上只盖单位章的,报到证抬头以此为准,且单位备注为空;加盖上级所在部门章的,报到证抬头以上级部门章为准,单位备注为单位名称。
2、待就业、灵活就业的、出国留学(就业)的毕业研究生,报到证签发类别为“回生源地报到”。
3、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研究生,报到证签发类别为“去就业地报到”。
4、升学考取博士的毕业研究生,无须核对“学生报到证信息”。
5、“学生报到证信息”栏中的“专业”,为毕业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
毕业研究生本人报到证核对信息截止时间:2015年6月8日,学院审核上报截止时间:2015年6月10日。
二、档案寄送地址核对
毕业研究生需认真核对“档案寄送地址”。正确补充带“*”号的相关模块信息,不能为空。
1、核对“接收单位所在地详细信息”,如不详尽,补充该接收地址信息。接收地址填写形式如下: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号XX单位。
2、“接收单位所在地详细信息”需要修改的,有调档函的毕业研究生可选择“是否有调档函”栏,填写详细的调档函上注明的档案接收地址信息。接收地址填写形式如下: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号XX单位。档案接收地址需要修改的请携带带相关调档函到所在学院,由学院研教办根据毕业研究生调档函信息审核确认。
学院在档案核对、汇总完毕后,直接与档案室对接,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
三、户口迁移证信息核对
毕业研究生需认真核对“户口寄送地址”。正确补充带“*”号的相关模块信息,不能为空。
1、核对“户口接收地详细信息”(原则上与档案接收地相同,如不详尽,需补充该接收地址信息。接收地址填写形式如下: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号XX单位。
2、“户口接收地详细信息”错误的,有调档函的毕业研究生可选择“是否有调档函”栏,填写详细的档案户口接收地址信息。接收地址填写形式如下: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号XX单位。毕业研究生提交户口接收地址信息后,需携带相关接收函到所在学院,由学院研教办根据毕业研究生调档函信息审核确认。
学院在户口信息核对、汇总完毕后,直接与学校公安处户籍科对接,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7日。
其他相关事宜以公安处户籍科相关通知为准。
四、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办理
毕业研究生需认真核对“党组织关系寄送地址”。正确补充带“*”号的相关模块信息,不能为空。
1、党组织关系未转入昆明理工大学研究院的毕业研究生党员,无须填写此项。
2、党组织关系已转入昆明理工大学研究院的毕业研究生党员,需认真填写“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组织关系去向”、“转往地区”和“所在支部”。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说明:抬头需为区、县级以上党委或组织部,如:中共昆明市/五华区/委组织部、中共云南省嵩明县委组织部。
“组织关系去向”填写说明:具体党组织关系落户名称,如:昆明理工大学、五华区XX街道党支部。
3、毕业研究生党员需妥善保管好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省内30天,省外90天)及时到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办理过程中,如有问题,要及时与研究生院党委联系解决;如因毕业研究生党员个人原因,导致错过有效期限而不能正常转接党组织关系,责任及后果一律由研究生党员本人承担。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后因变更单位需要修改的,请携带情况说明(学院盖章)及介绍信原件,于7月10日前到研究生院党委办理。
党组织关系去向转移核对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
就业、档案、户口、党组织关系转移详情具体参考:《昆明理工大学2015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指南》。
五、数字离校
1、6月3日16:00前,请研究生“数字离校”各相关部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毕业研究生数字离校系统管理员、操作人员(管理员与操作人员可由同一人担任)名单及联系方式统一报到教育技术与网络中心信息技术科(地址:多媒体楼508,联系人:陆叶,电话:65915868),如与2015年1月研究生离校系统管理人员相同无需办理。
2、6月4日12:00前,教网中心协助研究生院将2015届毕业研究生基础数据导入离校系统;
3、6月4日12:00前,请财务处、实管处、图书馆、学生社区教育管理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完成相关数据导入;
4、2015年6月全日制毕业研究生“数字离校”系统将于6月5日8点正式开通,于2015年7月10日零时关闭,期间请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数据维护工作;
5、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研究生“数字离校”系统开通时限及使用方法通知2015届7月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并协助各有关部门做好特殊情况的应急处理;非全日制毕业研究生以纸质版离校程序单办理离校手续;
6、师生登录离校系统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
首先登录信息门户(http://i.kmust.edu.cn/),然后点击“教师/学生应用单点登录”栏目里的“数字离校”就可直接进入离校系统。

第1步 登录信息门户


第2步 点击直接进入离校系统
第二种方式:
输入网址(http://lx.kmust.edu.cn/)登录离校系统。由于信息门户与离校系统已经实现统一身份认证,二者采用同一认证机制,因此登录离校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就是登录信息门户的用户名和密码。(注:登录信息门户:教工用户名为8位工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学生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学号)
校外导师登陆离校系统:用户名和密码都是身份证后6位。
①各部门、学院须指定专人负责离校系统账号权限的管理与使用,师生登录系统后尽快修改密码,确保信息安全。
②本次办理离校手续的学生信息请在“批次”下拉菜单中根据毕业研究生实际情况在三个批次人员中选择;
③数字离校系统是与毕业生有关的信息采集和发布平台,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向毕业研究生做好系统使用宣传工作,要求毕业研究生及时登录系统,查询与本人有关的离校手续办理情况及办理要求。
④毕业研究生离校环节及流程设置:
学生登录离校系统后,即可查看自己各环节的办理状态。表中所示箭头表示环节的先后办理顺序,箭头前的环节未通过,箭头后的环节不能办理。同一色块内的环节没有先后顺序。学生只需到相应部门办理状态为“未完成”的环节。
环节编号 | 环节 | 是否必须 | 办理部门 | 环节说明 |
1 | 导师审核 | 是 | 导师 | 并 行 环 节 |
2 | 图书退还 | 是 | 图书馆 |
3 | 图书欠款清还 | 是 | 图书馆 |
4 | 毕业论文提交 | 是 | 图书馆 |
5 | 学院审核 | 是 | 学院研教办 |
6 | 确认是否欠绘图用品、仪器设备、化学试剂调拨款 | 是 | 实管处 |
7 | 确认学费是否缴清 | 是 | 财务处 |
8 | 确认借支是否还清 | 是 |
9 | 确认住宿费是否缴清 | 是 | 社区管理中心 |
10 | 退宿舍 | 是 | 社区管理中心 | 环节9是其前置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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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学生证注销、发放报到证派遣证、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发放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 是 | 硕士生、全日制委培硕士到学院研教办;博士生到研究生院学位办;非全日制委培研究生到研究生院综合办档案室领取 | 最终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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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户籍迁移 | 否 | 保卫处 | 非必须环节 |
13 | 档案迁移 | 否 | 研究生院党委 | 非必须环节 |
如有需要,所有离校手续办理完毕后即可打印离校单。
7、系统使用过程中的问题请与教网中心联系,联系人:陆叶,联系电话:65915868。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做好系统使用的宣传工作,提醒毕业研究生及时办理手续。
(协同部门:财务处、实管处、图书馆、学生社区教育管理中心、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六、其他相关事宜
1、毕业生成功办理相关离校手续,并已在学院领取本人的就业“报到证”或“登记证”的毕业生手续办理。
①已经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将本人“报到证”上联交用人单位。
②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单位不接收户档的毕业生,按照“报到证”或“登记证”上所开具的地址到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登记。请妥善保管本人的“报到证”或“登记证”,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报到证”和“登记证”遗失不予补办。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发放“报到证”和“登记证”时认真登记、造册,由毕业研究生生本人签字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报到证”和“登记证”全部发完之后于7月10日前将签名册及退回的“报到证”和“登记证”交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统一保管、以便备查。
2、学院上报就业计划(6月10日)后签定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
在学院领取就业“报到证”或“登记证”之后,需要变更报到证抬头的,需持就业协议书及报到证,到云南省教育厅一楼“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改派手续,于6月30日前将新办的“报到证通知书”交学院研教办,以便办理转寄档案地址变更手续。
3、学校上报就业计划(6月10日)后与原签约单位违约的毕业生手续办理。
在学院领取就业“报到证”之后,持原用人单位违约证明和新签就业单位协议书及原开具的报到证原件,到云南省教育厅一楼“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改派手续,并于6月30日前将新办的“报到证通知书”交学院研教办,以便办理转寄档案地址变更手续。
4、学校上报就业计划(6月10日)后收到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的毕业生手续办理。
毕业生在学院领取就业“报到证”或“登记证”之后,收到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的毕业生请于6月30日前将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调档函)和“报到证”(或“登记证”)原件交至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用于办理就业方案更改,同时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复印件交至学院研教办用于办理档案寄送地址变更手续。
5、毕业研究生在就业相关手续办理期间如有任何疑问请于学院研究生教育办或研究生院党委联系。
研究生院党委联系电话:
0871-65144174(莲华,周二、周四办公)
0871-65915648(呈贡,周一、周三、周五办公)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