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了提高学生缴费及奖助金发放的成功率,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费收取目前主要采取银行代扣、贷款抵扣的方式,每月15日、30日(遇节假日顺延)银行代扣两次,原则上不实行现场缴费。请告知学生根据欠费情况,提前足额存款。 二、请相关部门老师将每月需要发放的奖学金或助学金(如勤工俭学报酬)于20日之前报到财务处,财务处提交银行月底之前发放到学生卡内。如出现学生姓名、银行卡等信息有误发放不成功的,请老师及时通知学生到财务处更改本人银行卡号等信息,等待下月重新发放。 三、学生可通过“财务处网上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学费及奖助金发放情况,查询指南见“昆工学费管理”QQ群共享PPT。基本流程:学校主页—→信息门户—→财务平台—→财务查询系统—→学生信息,学生可查询到本人学费情况(如应缴、实缴、缴费时间、缴费方式、欠费等)、奖助学金发放情况(如发放项目、金额、发放时间等)。学生可将学费和奖助学金变动与本人银行卡金额变动情况进行核对。 附:奖助学金上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2014年04月22日
奖助学金上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提交财务处的资料应包括费用报销单、报告(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发放名单(每页盖章)等,注意费用报销单的规范填写,如下表
部门 | XX学院 | 经费项目名称 | XXXX费 | 经费批示: | 报销人 | 张三 | 项目代码 | 1303XXXX | 项目或用途 | 张数 | 金额 | 备注 | XXXX奖学金 | 1 | 500 | | | | | | | | | | 合计金额(大写) 万U仟叁佰贰拾捌元零角零分 (小写) | 万 | 千 | 百 | 十 | 元 | 角 | 分 | | ¥ | 3 | 2 | 8 | 0 | 0 | 审核人 出纳 稽核 领款人张三 13888000000 |
2、名字只有两个字的,中间请不要空格,如“张 三”错误,“张三”正确; 3、请注意学号和姓名要匹配,不要出现错别字; 4、电子和纸质表格须包括以下信息:学号、姓名、金额,其他信息可依各部门统计需要添加,学号请统一设为文本格式,具体方法为:在Excel表格中选中学号列,点击右键,点击设置单元格格式,选择文本,不能出现类似形式的学号,若出现则双击全部展开;金额格式统一为数值,小数位数为2位,表格须有标题及合计金额。 5、学校只能发放昆明各建行或农行网点办理的银行卡,其他银行卡及昆明地区以外办理的建行或农行卡将发放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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