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党委关于评选2014年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24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昆明理工大学关于评选2014年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昆理工大校学字〔2014〕5号)的要求,结合我校2014年毕业研究生实际情况,现将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1、评选对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2014届硕士和博士毕业生。

2、评选比例:以学院毕业研究生总数计,按不高于5%的比例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按不高于5%的比例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

3、评选条件

(1)有较强的政治思想觉悟,能够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践行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和较高的道德素质,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勤奋努力,学习成绩优秀,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4)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云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云南籍毕业生去省外正式就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必须提供相应的就业证明。

4、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在培养情况和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等额确定初选人员,并将初选名单张榜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二)优秀毕业研究生初选人员确定后,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认真填写“云南省2014年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昆明理工大学2014年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昆明理工大学2014年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册”、“昆明理工大学2014年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册”(样式见附件)。

5、奖励

(一)省级优秀毕业生,由省教育厅行文表彰,授予“云南省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学校行文表彰,授予“昆明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二、名额分配

 

所在校区

序号

学院

毕业研究生人数

推荐名额

省级

校级

莲华校区

1

材料院

153

8

8

2

冶能院

113

6

6

3

国资院

222

11

11

4

管经院

370

18

18

5

质量院

9

1

1

呈贡校区

1

机电院

106

6

5

2

信自院

253

13

13

3

土木院

105

5

5

4

建筑院

123

6

6

5

环工院

79

4

4

6

化工院

67

3

3

7

生科院

127

6

6

8

电力院

40

2

2

9

交通院

61

3

3

10

农工院

39

2

2

11

法学院

70

3

4

12

社科院

43

2

2

13

理学院

38

2

2

14

艺传院

131

7

7

15

医学院

18

1

1

总计

2167

109

109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将“昆明理工大学2014年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册”、“昆明理工大学2014年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册”(转成Excel文档及加盖学院印章的纸质名册),连同“云南省2014年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昆明理工大学2014年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及相关材料于2014年5月5日前报研究生院党委,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ydw_kmust@163.com)。

四、其他事项

登记表中班主任签名处由研究生辅导员签字,院系意见栏由研究生院党委统一签章(一式两份),汇总表需加盖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章,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研究生院党委陈亮老师联系,电话:65144174(莲华)/65915648(呈贡)。

研究生院党委

201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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