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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省级校级研究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2 编辑: 阅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及大中专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2021年修订)》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2021学年省级校级研究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一)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和学生班集体可参评,各类非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在评选范围。

(二)校级三好研究生、三好研究生标兵、优秀工作者、学术之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

学制内非定向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学生班集体均可参评。

二、评选标准

(一)省级三好学生

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投身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不断提升自身劳动技能;身心健康、意志坚强;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民道德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具备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政治思想良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是联系服务同学的桥梁纽带;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办实事,工作积极肯干,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劳动技能,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所担任的职务应是班级或班级以上的学生干部、党支部委员、团学干部、助管等职务一学期及以上;积极到上级部门实习锻炼或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学生优先考虑;无挂科记录。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

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班级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党(团)支部有活力;积极开展和参与“中国梦”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类劳动、体育锻炼和志愿者公益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校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校级三好研究生、三好研究生标兵、优秀工作者、学术之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的名额设置、评选标准、评选条件和流程等,依据《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2021年修订)》开展。

二、名额分配

省级校级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序号

培养单位

省级名额

校级名额

三好学生

先进班集体

三好学生

先进班集体

1

国资学院

5

2

13

4

2

冶能学院

4

1

10

2

3

材料学院

3

1

9

2

4

机电学院

3

1

8

2

5

电力学院

1

1

6

2

6

信自学院

5

2

15

4

7

建工学院

2

1

8

2

8

建规学院

1

1

5

1

9

环工学院

2

1

7

2

10

化工学院

1

1

4

1

11

医学院

2

1

6

2

12

生科学院

2

1

5

1

13

农食学院

1

1

4

1

14

理学院

1

1

3

1

15

法学院

1

1

4

1

16

马院

1

1

3

1

17

艺传学院

1

1

3

1

18

管经学院

4

1

20

5

19

外文学院

1

0

2

1

20

国际学院

1

0

1

1

21

交通学院

1

1

4

1

22

安全应急学院

1

1

1

1

23

灵长类研究院

1

0

1

1


合计

45

22

142

40

省级三好学生名额为45个,省级先进班集体名额为22个。校级三好研究生名额为142个,校级先进班集体为40个。

省级先进班集体必须从校级先进班集体中推荐申报,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必须从校级优秀工作者中推荐申报。省级三好学生和校级三好研究生原则上不兼得。校级三好研究生标兵原则上从推荐为省级三好生的名单中推荐上报。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总名额为11个。校级三好研究生标兵总名额为14个。由于省级优干和校级三好研究生标兵名额较少,不分配到学院,由符合条件的同学自主申请,每个培养单位各遴选1名报送,研究生工作部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上报。

校级优秀工作者、学术之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名额,根据符合参评条件总人数的相应比例计算。由符合条件的同学自主申请,各单位进行初评并按照先后顺序排名,汇总后报送研工部。研工部审核后计算出最终名额并按照比例分配,根据各单位报送的排名顺序汇总获奖人员名单,报校级评审小组评审。

三、评选要求及程序

(一)总体要求

坚持标准,按照程序进行评选,使评选推荐过程成为学生自我教育、树立集体观念、增强荣誉感和进取精神及相互学习的过程。评选应面向全体学生,除优秀毕业生外不应集中在高年级评选产生。各培养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和要求,采用网上网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

(二)评选推荐程序

1.学生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即日起至414日)。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或培养单位向研究生工作部推荐),报送参评材料。省级三好学生由班级评选推荐,也允许学生自荐。被评选的学生必须由所在班级学生提名,全体学生进行民主评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民主测评必须超过本班学生总数的2/3以上,得票多的学生获得推荐资格,并由辅导员会同有关导师进行资格审核。

省级先进班集体由各培养单位审核推荐。

2.培养单位初评与公示(415日—420日)。学院成立由分管研究生思政工作负责人、研教办主任、研究生辅导员等参加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上报名单,好中推优,综合评定。确定初评获奖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3.研工部审核、学校评审和公示(421日—429日)。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各单位上报的候选名单,报校级评审小组评审,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或表彰。

四、材料报送

(一)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

申报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请认真填写《20202021学年云南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大中专优秀毕业生评优推荐登记表》(附件1),该表将存入学生档案,无需手写,荣誉类别处请勾选:√。

推荐登记表要求电子版和纸质版(A4纸单面打印)。

(二)汇总表

1.认真填写《2020-2021学年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省级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总表》(附件2)。

2.认真填写《20202021学年昆明理工大学三好研究生标兵、优秀工作者、学术之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推荐总表》(附件3-附件6)。

以上汇总表要求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A4纸双面打印,并盖学院党委公章。

(三)事迹材料

1.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三好研究生、三好研究生标兵、优秀工作者、学术之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事迹材料。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获奖情况和学习科研社会工作等情况。

2.省级先进班集体、校级先进班集体事迹材料。内容应包含为加强学风建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学校有关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等活动的情况、突出事迹等方面。

以上事迹材料要求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A4纸双面打印。

(四)报送时间

1.以上各类材料,请于421日上午10:00前报送至研工部奖助办。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名额。

2.纸质版请报送至公教楼501室(呈贡校区)或颐园121室(莲华校区:周二、周五值班)。电子版请发至研工部奖助办邮箱:yjsgzb_kmust@126.com

联系人:张华新、曾柳桃,电话:65915648

3.各培养单位上报的材料要全面、准确、真实,先进集体或个人事迹材料内容虚浮、不认真详实、达不到评选要求者,不予推荐上报。

附件1:《2020—2021学年云南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大中专优秀毕业生评优推荐登记表》

附件2:《2020-2021学年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省级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总表》

附件3-附件6:《2020—2021学年昆明理工大学三好研究生标兵、优秀工作者、学术之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推荐总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