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 招生 培养 学位与导师 德育 党建 办事指南 下载中心 新闻 动态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   |   正文
关于做好2021年1月毕业研究生离校教育及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1 编辑: 阅读:

各培养单位:

2021年1月研究生毕业在即,为营造温馨和谐、文明有序的毕业氛围,确保毕业研究生安全文明离校,现就做好毕业研究生离校教育及管理服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培养单位根据毕业研究生特点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相关要求,开展线上或线下离校教育活动。

(一)理想信念教育、党员党性教育、感恩诚信教育。各培养单位组织毕业研究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厚植家国情怀,引导毕业生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

强化毕业研究生党员党性意识,自觉发挥模范作用,增强对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重要性、严肃性的认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做好自身党组织关系转接,及时返回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

以恰当方式组织开展座谈会等毕业纪念活动,教育毕业研究生怀感恩之心,并将这种感恩之情落实到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上,报效父母、母校和社会。教育毕业研究生客观、真实地进行自我鉴定、推介,秉持严肃、诚信的态度进行就业签约及助学贷款还贷。

(二)文明离校教育。各培养单位要切实做好经济困难、择业困难等特殊情况毕业研究生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工作。提倡学生勤俭节约、文明高雅的毕业纪念形式离校。教育毕业研究生尊敬师长、爱护公物,离校时搞好宿舍卫生、保持宿舍家具电器和门窗玻璃完好,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校纪校规,不晚归、不酗酒滋事。

(三)疫情防控教育。各培养单位教育毕业研究生离校前做到以下三点:一是依然要加强自我防护,确保身体健康和安全;二是离校前要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制度,坚持日检日报和晚点名;三是按照学校疫情相关规定申请离校,经导师、辅导员及所在学院审批同意,并将离校后的行程或去向提前告知父母和导师,注意离校后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各培养单位要认真做好毕业研究生离校前的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一)做好研究生人事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各培养单位请提前做好毕业研究生人事档案材料的整理和审核登记工作。待档案汇总、转寄时间确定后,按研工部档案室通知要求及时归档移交。

研究生人事档案材料包括:①招收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登记表;②体检表;③研究生新生登记表;④研究生成绩表;⑤高校毕业生登记表;⑥学位材料(薄件);⑦党员材料(包含读研究生期间入党或转正的党员档案,以及学院从研工部档案室提走的相关党员材料);⑧其他需要放入毕业研究生人事档案的材料(报到证(白联)、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种证书、奖励证明、处分决定等证明材料)。

请各培养单位仔细清点研究生人事档案材料,密封后经手的老师需要签字并加盖学院研教办公章。请通知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将确认过的档案寄送地址按要求发给培养单位研究生辅导员。由研究生辅导员汇总后报研工部档案室(邮箱:408593070@qq.com,邮件内容需包括学生姓名、学号、寄档地址三个字段),纸质版盖章送研工部档案室。寄档地址提交后有修改的,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研工部档案室办理,档案室不接受学生个人修改档案寄送地址申请,寄档地址修改截止时间待定。

经接收单位允许的,或已落实的就业单位由于政策限制暂时无法接收档案的,可以由本人自提档案,自提的寄档地址请填写“档案自提”。自提时携带本人一卡通和身份证,自提后妥善保管档案(勿拆封),待时机成熟时再交单位保管。档案自提后一旦出现意外情况(比如档案损毁、接收单位拒收等)学生自行负责。档案自提时间待通知。

毕业研究生离校时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其人事档案可暂存研工部档案室两年。该类毕业生须填写《2021年1月毕业未就业研究生档案暂存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档案暂存申请表”),表格中须确认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等档案接收单位信息,并在寄档地址中填写“暂存档案”。《档案暂存申请表》由培养单位统一汇总,与纸质版发档地址一同交研工部档案室,研工部审核签章后下半联返回学院交同学留底。未就业毕业生人事档案在校保留期内,仅可办理因就业政审、签约、推荐等就业相关事项的档案查询。毕业生在确定毕业去向后,请务必及时与研工部档案室联系确认档案转递信息。

(二)提醒毕业生完成助学贷款毕业确认。督促办理过助学贷款的毕业研究生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要求(http://yjs.kmust.edu.cn/info/1054/2863.htm,2020年4月发布),于12月31日前在线完成毕业确认。

(三)指导研究生按照“离校系统”要求完成线上离校手续办理。“离校系统”开放时间请关注后续通知。

(四)党团组织关系转接、户口迁移、就业派遣等工作请按照学校相关部门要求办理。

各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毕业研究生离校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提前谋划,增强服务意识,全力做好离校教育工作,确保我校2021年1月毕业研究生文明、安全离校

附件:2021年1月毕业未就业研究生档案暂存申请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