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教指委 [2019] 6号
各培养单位: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同意,现将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试行)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1:通知电子版
附件2:电子信息等8个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试行)
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