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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研究生离校教育管理服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7 编辑:本站原创 阅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8届研究生毕业在即,为营造温馨、和谐、文明、有序的毕业氛围,确保毕业研究生顺利毕业、安全文明离校,现就做好毕业研究生离校教育及管理服务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各培养单位结合毕业研究生特点和本单位实际情况,以学院、班级、党支部、实验室、科研团队等为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教育活动。

(一)理想信念教育。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毕业研究生教育活动,对毕业研究生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创业教育,引导毕业研究生把握人生的正确航向,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

(二)党员党性教育。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重温入党誓言,强化毕业研究生党员党性意识,牢记党员身份,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全体毕业生文明离校、安全离校。教育毕业研究生党员增强对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重要性、严肃性的认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做好自身党组织关系转接,及时返回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

三)感恩诚信教育。组织毕业研究生参观校史展览馆,开展座谈会、毕业集体合影留念等毕业纪念活动,教育毕业研究生感念社会的关爱、父母的养育、母校的培养、导师的教诲以及同学的帮助,立志用自己的勤劳和汗水为母校增光添彩,让父母欣慰。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教育研究生自我鉴定、推介要客观、公正、真实,在就业签约、助学贷款还贷过程中以严肃、认真、诚信的态度签约履约。

(四)文明离校教育。在毕业研究生中倡导文明离校之风,引导毕业研究生从爱护公物、尊敬师长、离校时搞好宿舍卫生、保持宿舍家具电器和门窗玻璃完好等方面做起,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不晚归、不酗酒滋事,爱护母校的一草一木,保持毕业生研究生良好形象,给母校留下美好的印象,给师弟师妹树立榜样;提倡勤俭节约、文明高雅的毕业纪念形式,营造温馨、和谐、文明、有序的离校氛围。

各培养单位要分类别、有针对性地做好经济困难、学业困难、择业困难及其他特殊情况毕业研究生的谈心、沟通、引导工作,给予毕业研究生热情帮助和亲切关怀,帮助解决他们实际困难,加强心理疏导,有效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二、各培养单位要按照统一安排,认真负责地做好毕业研究生离校前的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一)毕业生研究生鉴定。导师、培养单位研教办主任、研究生辅导员应客观、公正地做好2018届毕业研究生鉴定工作,根据研究生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如实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研究生辅导员审核《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所填内容,确认填写完整属实之后,以学院为单位,在工作日到研究生院党委统一盖章,盖章完毕归档。

(二)研究生档案整理归档。本学期毕业研究生档案寄送工作暂定6月29日进行,各培养单位请提前做好毕业研究生各类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做好登记审核,按研究生院档案室要求归档移交。

培养单位转交研究生院档案室的档案材料包括:招生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登记表;体检表;研究生新生登记表;研究生成绩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学位材料;入党材料(仅限研究生阶段入党的材料);其他(报到证(白联)、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的证书)。档案材料密封盖研教办公章。请通知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核对档案寄送地址,档案室不针对个人修改档案邮寄地址,修改寄档地址申请须培养单位统一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25日。毕业研究生档案允许自提,自提时请携带一卡通和身份证,自提的同学请在填写寄档地址时注明“档案自提”。

(三)党团组织关系转接。请研究生辅导员按照研究生院党委统一安排做好毕业研究生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1.督促、指导毕业生研究生党员及时落实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党组织名称及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等信息,汇总填写《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研究生教育工作群或辅导员工作群下载),审核无误后,于5月23日前将电子版报研究生院党委。2.对本单位毕业研究生党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教育,详细讲解党组织关系转接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提醒毕业生党员离校后及时持介绍信(二、三联)在有效期内(介绍信开出后的90天内)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报到,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并提醒毕业生自己或协调所在单位党组织及时将介绍信回执(第三联)以邮寄或拍照方式交回原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汇总后按批次上交研究生院党委。3.毕业生党员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时,要求其签字确认,若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需签字,通过其他方式发放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必须备注说明,《组织关系领取登记表》在离校工作结束后交回研究生院党委备案。4.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出后,若抬头发生变化,研究生院党委可办理重开介绍信手续,集中办理时间为:6月21日至6月28日。

团员组织关系转接请毕业研究生持《团员证》到研究生团委办理。

(四)助学贷款工作。请研究生辅导员按照研究生院党委《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生源地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续贷、毕业生确认等工作。督促毕业研究生同学在5月18日前在线完成毕业确认。通知凡2018年有续贷需求的学生,须在5月29日之前在线完成续贷声明和个人信息维护。告知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中由于硕博连读而未能在2018年毕业的,请学生联系生源地所在教育局申请延长学制。

(五)户口迁移。请研究生辅导员按照学校保卫处两校区户籍科的安排,收齐并复核毕业研究生相关材料,复核好的材料及《2018年毕业研究生户口迁出学生信息确认表》以书面形式加盖学院公章、负责人签字、留联系方式,6月8日前交保卫处户籍办公室,电子版发QQ:578794317。6月15日前户籍科完成户口迁移证的打印工作,各培养单位领取户口迁移证及领取户口迁移证表格,迁移证发放完毕后,请将表格返还保卫处户籍办公室。

(六)就业派遣。各培养单位研究生辅导员请于5月28日前,将2018届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名单(纸质版)加盖学院行政公章,交就业指导中心就业事务管理办公室,以便就业指导中心及时更新毕业研究生数据,不影响延期毕业同学后续的就业手续办理。其他2018届毕业研究生的就业派遣方案核对、档案托管、报到证和登记证的领取等相关事宜,请以就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

(七)组织毕业研究生参加校学位授予仪式。学位授予仪式时间初定5月下旬,具体要求请留意研究生团委近期通知。

(八)指导研究生按照“离校系统”要求完成离校手续办理。“离校系统”开放时间随后通知。

(九)证书发放。各学院研教办做好全日制硕士生《毕业证》、《学位证》的发放工作,告知毕业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生学位证在研究生院档案室领取,博士生双证在研究生院学位办领取。

各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毕业研究生离校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以细致入微的工作让毕业研究生感受到学校的关怀。各培养单位要充分发挥研究生党员、研究生学生干部、研究生助管以及党支部、团支部、研究生分会等研究生组织在文明离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营造温馨、和谐、文明、有序的毕业离校分为,让毕业研究生带着母校的美好记忆走上新的人生征途。

 

                                    研究生院党委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