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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2学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14 编辑:本站原创 阅读:
    

 

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激励研究生刻苦钻研、奋发向上、全面发展,根据昆理工大校学字[2007]29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现就2011-2012学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       评选类别
(一)优秀奖学金:优秀博士生奖学金、优秀硕士生奖学金;
(二)单项奖学金: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文体活动奖、;
(三)荣誉称号: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二、       评选范围
2011-2012学年我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个人荣誉称号的评选对象限2010级、2011级全日制注册在校硕士研究生与2009级、2010级、2011级全日制注册在校博士研究生。每位研究生在规定基本学制年限内只能参加一次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已获得伍达观奖学金的可申请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不再评定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三、       评选条件
(一)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认真履行各项义务,按时交纳学费、住宿费,无任何欠费;
5.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成绩突出。
具体条件
1.优秀奖学金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申请参评优秀奖学金的研究生实行积分制,评选具体条件详见附件2。参评优秀博士生奖学金的总分不得低于20分。参评优秀硕士生奖学金的:学术型硕士总分不得低于15分,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总分不得低于10分。
2.单项奖学金
社会实践奖评选具体条件见附件3。
社会工作奖评选具体条件见附件4。
文体活动奖评选具体条件见附件5。
(二)各类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条件
1优秀研究生:研究生优秀奖学金或伍达观奖学金获得者将被授予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委培研究生只要符合优秀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的即可参加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
2.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具体条件见附件4。
3.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评选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必须为社会实践单项奖学金获得者,评选具体条件见附件3。
四、       名额分配
(一)优秀奖学金
1.优秀博士生奖学金:按照2009级、2010级、2011级及2012级全日制博士生(定向、委培生除外)人数10%的比例评选, 2012年优秀博士生奖学金名额为22人。不分配名额到各学院,由博士生自行申报,各学院依据评选条件推荐,由研究生部党委按参评博士生的积分高低确定获奖名单,并报学校审批。
2.优秀硕士生奖学金:按照2010级、2011级全日制在校硕士生(委培生除外)人数10%的比例评选,2012年优秀硕士生奖学金推荐名额为428人。各学院推荐名额见表1。
(二)单项奖学金
除社会工作奖外其它单项奖学金名额不受限制,由研究生个人自行对照标准申报,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推荐。
(三)荣誉称号
1优秀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伍达观奖学金获得者及达到优秀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的委培研究生。
2.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团委、研究生会名额按部委以上干部总数的10%确定,学院分配名额按学院研究生干部总数10%确定,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见表1(学院研究生干部总数=辅导员助理数+党支部书记数+党支部数*3(班、团干部数)+研究生分会主席1人)。
3.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社会实践单项奖学金获得者。
1: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硕士生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学 院
社会工作奖、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名额
学术型硕士奖学金名额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奖学金名额
1
国土资源工程学院
5
31
11
2
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
4
15
8
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4
24
6
4
机电工程学院
4
16
7
5
电力工程学院
1
6
4
6
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7
30
21
7
建筑工程学院
5
21
22
8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
13
4
9
化工学院
2
10
4
10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3
21
6
11
交通工程学院
2
8
4
12
现代农业工程学院
1
6
2
13
法学院
1
13
0
14
社会科学学院
2
12
0
15
理学院
1
8
0
16
管理与经济学院(含11级MBA)
3
19
50
17
艺术与传媒学院
2
9
17
18
质量发展研究院
1
1
0
19
部助管、研究生团委、研究生会
20
0
0
合 计
70
263
166

五、       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本次评优在研究生部党委的统一组织下,由各学院负责本单位的评选工作。
(二)宣传动员:
各学院要在本单位公示栏公示评选通知,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在各研究生班级召开主题班会,做好此次评选工作的动员、宣传和告知等工作,时间:11月9日~11月12日。
(三)个人申请:
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在11月12日~11月15日按照评选的具体要求向各学院研教办提交评选材料(所有附件表格均可在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下载)
(四)学院初审提名公示:
由各学院研教办辅导员按要求审核申请材料,并查验相关材料原件,征求研究生导师意见及相关部门意见,汇总候选名单经分管领导审阅后报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时间11月16日~11月19日。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推荐名单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如有异议,应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
(五)学校审批:
各培养单位按要求公示后,将确定推荐名单及相关评选材料按要求于11月23日报研究生部党委。
(六)全校公示:
研究生部党委审核各培养单位评优材料并报学校审批,学校讨论通过后的获奖研究生名单在全校范围进行张榜公示一周,征求全校师生意见。
(七)学校表彰:
经学校公示无异议的获奖研究生由学校发文表彰。
 
 研究生部党委
                                               〇一二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