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 招生 培养 学位与导师 德育 党建 办事指南 下载中心 新闻 动态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培养   |   学籍管理   |   正文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考场纪律
发布时间:2012-04-27 编辑:本站原创 阅读:

一、研究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二、考试一律在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内进行。

三、研究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研究生证,以备查对。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四、考生应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还未入场的考生以旷考论处,不准入场参加本次考试。题卷发出三十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五、考生入场后按监考老师指定的座位就座,不得擅自挪动座位。

六、除答卷必需用的文具及教师指定的考试用具外,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手册、草稿纸等(能否使用计算器,及开卷考试时允许携带的书籍及用具等由任课教师决定)。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关闭,铃声响起即按违纪处理。

七、考生答卷一般用钢笔或圆珠笔(兰色或黑色,不得用红色)填写,不得用铅笔(画图或外语考试选择题等指定用铅笔除外)填写。

八、考生答卷时不准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器、计算尺等)。题纸上如有字迹不清楚等问题,应举手请监考教师解决。

九、严禁以任何理由左顾右盼、交头接耳、抄袭或看别人答卷等各种形式的作弊行为,如有违反,当场取消其考试资格,答卷作废,并按学校有关考试违纪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答卷时,不得中途离场后再行返回。如有特殊原因需离场者,必须经监考教师准许。答卷一经考生带出考场,即行作废。

十一、考场内应保持肃静,不准在考场内谈话、吸烟等,中途交卷的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外大声喧哗。

十二、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卷,不得拖延。交卷时间到,考生应在原座位安静地等候监考教师收卷后,方可离场。

十三、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指挥。对不服从监考人员的指令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十四、有关考试的违纪和作弊的处理按照《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