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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风考纪教育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22 编辑: 阅读:

为确保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建立良好的考风考纪,请各位考生加强自律意识,诚实守信,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现对我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风考纪公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遵纪守法,服从管理,文明应试,公平竞争,维护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须认真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遵守承诺书中各项保证,遵守考试纪律。

三、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买卖考题、买卖作弊设备;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构成违法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考生要在规定时间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准时参加考试。

五、考生只准携带考试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

严禁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试期间我省将使用科技手段严密监控通讯工具作弊行为。

六、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将对考生进行考试安全检查,并在考场安置挂钟,考生不得将手表带入考场。

七、如实填写民族成份。

八、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法规、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规、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考试组织机构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考生作弊情况还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和违规、违纪考生记录档案,并会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到各招生单位和考生所在工作单位或学校。

九、考试期间,我省设考试纪律监督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0871—651547920871—65154141

特此公告。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