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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关于印发《学生跨校区住宿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5 编辑:本站原创 阅读:

各院、部、处、室、馆、中心及直属部门:

《昆明理工大学学生跨校区住宿管理规定》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昆明理工大学     

                    2015年7月14日     

昆明理工大学学生跨校区住宿管理规定 

为规范我校学生跨校区住宿管理,有效、合理利用好学校住宿资源,保障学生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昆明理工大学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定》(昆理工大校字【2014】69号)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跨校区住宿原则

学生住宿地点按学院所在校区安排,原则上不进行跨校区安排。如有下列特殊情况的,学生社区可视房源情况统筹安排。

1.按教学计划,学生进行短期实习(实验)须跨校区住宿的;

2.部分学生因学习需要,确须跨校区进行短期实验、实习的;

3.导师为校外人员的我校学生申请跨校区住宿;

4.我校与其他单位联合培养的学生原则上由学籍所在单位安排住宿,因教学需要确须在我校住宿且学籍单位为非在昆单位的学生。

二、申请审批程序

学院或学生本人提前一个月填写《昆明理工大学跨校区住宿申请表》,导师、学院、教务处(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进行安排。经审批同意安排跨校区住宿人数超过20人的,由学生所在学院报保卫处备案。

三、安全管理

1.住宿学生在入住前,应对入住房间设施设备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使用当中应确保设备设施完好。

2.各学院、辅导员、导师应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跨校区住宿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

3.学籍非本校的联合培养学生,入住后须严格遵守《昆明理工大学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学生日常教育管理由导师及导师所在单位负责。

 四、本规定自校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处(研究生院)、学生社区负责解释。 

  

 

 

昆明理工大学办公室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