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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基本要求及考核工作规定
发布时间:2012-04-28 编辑:本站原创 阅读: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重要的实践教学和科研训练环节,是提高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重要保证。为保证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有效地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过程进行全过程管理、服务和评价,确保专业实践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专业实践的组织与安排

各培养单位和指导教师必须高度重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要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或联合培养基地,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为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提供长效稳定的实践基地。

二、专业实践的时间安排

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半年(应届毕业生一年)的专业实践,原则上在第三学期进入专业实践阶段,特殊情况下可申请采取以课程学习与专业实践交叉的方式进行。

研究生应于第一学期与导师一起制订《昆明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表》时,认真填写专业实践的各个环节和安排。

三、专业实践组织

专业实践的组织工作应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专业实践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灵活进行。

(一)由校内导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应用型科研课题,安排学生的专业实践环节。

(二)充分发挥校外导师的指导作用,利用现场的人才培养资源,由校外导师负责安排相应的专业实践环节。

(三)研究生结合本人的就业去向,自行联系现场实践单位。

(四)依托学校与外单位建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专业实践基地或研究生企业工作站,由学校统一组织和选派学生去现场进行专业实践。

四、专业实践考核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考核采用学分制,该环节累计总学分为6学分。

专业实践活动结束后,研究生应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专业实践报告,并填写《昆明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考核登记表》。

研究生所在学院应组织由校内外专家、现场实践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专业实践专题报告会,由学生本人汇报本人的专业实践工作,指导教师应根据研究生的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及现场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等,按“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评定成绩。此项成绩在及格及以上的学生均可获得6学分,不及格者不计学分。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一个特色和重要环节,研究生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附件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研究生专业实践情况考核登记表

附件2: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