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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面综合型”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1 编辑:本站原创 阅读:

经云南省教育厅评选、推荐,教育部批准立项,我校获准开展教育部“全面综合型”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的构成

1、研究生院牵头成立“昆明理工大学全面综合型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工作课题组”,由分管副院长为组长、相关科室成员为组员,负责全面落实“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试点工作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修改制定规章制度等。

2、2012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基础,结合学位点自评估工作,进行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新一轮修订。探索与实践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完善课程体系,落实研究生实践环节。

3、国土资源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法学院、外国语言文化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社会科学与技术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拟定为全面综合改革的试点单位。主要工作:一是根据学校课程建设总体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制定与实施具有学院特色的管理办法,突出改革的整体性与创新性;二是学院内选取若干课程,组织授课教师开展课程建设试点工作。

4、各学院申报获准参加课题研究的试点课程,按照撰写的建设方案,着重在外文原版教材教学、双语教学、国外教师到校教学、教师出国教学、研究式教学、案例教学等方面进行改革。试点课程要突出特色,在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等方面取得具体成果。

二、课题研究工作安排

(一)新一轮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

1、修订原则

    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和学校学科发展实际情况,以创新研究生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和模式为重点,本着优化学科结构、突出学科特色、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原则开展新一轮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2、修订范围

以2012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基础,结合学位点合格评估工作,具有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的学位点,同时修订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含自主设置二级学科)。没有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的学位点,按已有二级学科授权修订二级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按照各教指委的相关规定编制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

3、修订内容

以2012版培养方案为基础,按照《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中规定的博士、硕士应掌握的基本知识结构,构建符合学科特点的课程体系,把培养目标和学位要求作为课程体系设计的根本依据,完整贯彻本学科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学位要求,重视课程体系的系统设计和整体优化。增强研究生学科前沿、研究方法类课程,通过高质量课程学习强化研究生的科学方法训练和学术素养培养,重视对研究生创新能力、独立思考学术问题的能力及解决实际应用问题能力的培养。增强专业学位案例教学课程,探索不同形式的实践教学,重视实践课程及实践环节的建设,加强对研究生实践方法和技能等能力的培养。加强不同培养阶段课程体系的整合、衔接,避免单纯因人设课。

(二)学院试点工作安排

(1)改革要求

各试点学院要充分发挥课程建设主体作用,应科学认识课程学习在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地位和功能,重视课程建设工作,全面承担课程建设责任,加强对课程建设的长远和系统规划。

各试点学院应统筹使用各类经费,加大对研究生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的常态化投入。支持和奖励研究生教学,建立完善课程建设成果奖励政策,把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工作纳入院系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大考核评价指标权重,提升课程教学工作地位。

     各试点学院应加强师德与师能建设,提升课程教学能力。完善制度体系,强化政策措施,引导和要求教师潜心研究教学、认真教书育人。明确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资格要求,加强对教师的教学指导与服务。支持教师合作开发、开设课程,鼓励国际和跨学科合作。实施新、老教师结对制度,充分发挥教学经验丰富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建设教学交流和教学技能培训平台,有计划地开展经验交流与培训活动。

    2)结题要求

    2016年底要求各试点学院完成学院课程管理方面规章制度的建设,对本学院课程建设的进展情况进行一次中期检查,提交检查报告;2017年底统一进行校内验收结题,提交结题报告,各试点学院建设工作中至少有一个创新点、至少有一篇公开发表的教改论文。

(三)课程试点工作安排

(1)改革要求    

1、 优化课程内容,注重前沿引领和方法传授。根据学科发展、人才需求变化和课程实际教学效果,及时调整和凝练课程内容,加大课程的教学训练强度。重视通过对经典理论构建、关键问题突破和前沿研究进展的案例式教学等方式,强化研究生对创新过程的理解。加强方法论学习和训练,着力培养研究生的知识获取能力、学术鉴别能力、独立研究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结合课程教学加强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教育。

2、创新考核方式,严格课程考核。根据课程内容、教学要求、教学方式等的特点确定考核方式,注重考核形式的多样化、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对研究生基础知识、创新性思维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重视教学过程考核,加强考核过程与教学过程的紧密结合,通过考核促进研究生积极学习和教师课程教学的改进提高。

3、规范、优化课程大纲,研究生课程开课前,教师应按照课程设置要求、针对选课学生特点认真进行教学准备,制定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应对课程各教学单元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考核形式做详实安排,对学生课前准备提出要求和指导。课程教学大纲应在开课前向学生公布并提交管理部门备案,作为开展教学和教学评价的重要依据。

2)结题要求

    2016年底要求各试点课程完成教学内容的优化、课程大纲的撰写及考核方式的改革,对本课程建设的进展情况进行一次中期检查,提交检查报告;2017年底统一进行校内验收结题,提交结题报告,各试点课程至少有一次学生评教后的总结及一篇公开发表的教改论文。

二、经费使用与管理

1、课题研究三年(2015年3月-2018年3月)。拟在2016年底对课题进展情况安排一次中期检查,2017年底统一进行校内验收结题。试点课题设2个绩效点:中期检查“通过”、结题验收“合格”的课程,各给1个绩效点,计入“质量工程绩效”。

2、教育部、云南省给予专项经费共计82.35万元;学校配套资金70万元,合计152.35万元。根据改革的内容和工作量,每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万元,每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万元,没有一级学科的学院1万元,共计103.5万元;9个综合改革试点学院,18万元;34个试点课程(不含试点学院内的试点课程)27.7万元。课题组调研3.15万元,合计152.35万元。各学院可在允许的使用范围内对建设经费进行内部调整,保证各项改革顺利进行。

3、建设期三年。2015年3月-2017年12月,各综合改革试点学院、各试点课程开展改革建设工作,撰写试点工作总结与公开发表教改论文。2018年1月-2018年3月,研究生院课程组完成课题研究的成果总结,撰写综合报告。

4、各学院、各试点课程需按照年度进行经费预算,并严格按照经费预算进行报销。

5、课程建设经费不能用于硬件采购,只能用于本业务。包括:必要的图书及音像资料、耗材、电子教案、教学研讨会议、调研费、教材出版、专家论证费等。

特此通知。  

附件:昆明理工大学参与研究生课程综合改革项目课程遴选情况表

                                                  

                                                   研究生院

                                                     2016年03月03日